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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食品檢驗資訊分享 >> 酒類衛生標準

酒類之衛生標準及進口酒類之查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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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喜歡品酒的您,您知道酒類之衛生標準及需要檢驗的項目嗎?

衛生標準須檢驗項目包含: 二氧化硫、甲醇、鉛、防腐劑、著色劑。

此外,依據酒類的分類,進口酒也須經過一般查驗項目之二氧化硫、甲醇、鉛。

酒類衛生標準

中華民國1051227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0503773520號令、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5130416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條文6

第 一 

本標準依菸酒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酒類中甲醇之含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白蘭地、葡萄蒸餾酒、甘藷蒸餾酒每公升(純乙醇計)含量兩千毫克以下。

二、水果渣蒸餾酒、葡萄以外之其他水果釀造酒及蒸餾酒每公升(純乙醇 計)含量四千毫克以下。

三、葡萄酒、Tequila 龍舌蘭酒每公升(純乙醇計)含量三千毫克以下。

四、啤酒類、穀類釀造酒類、其他釀造酒類、威士忌、白酒、米酒、其他蒸餾酒、料理酒類、食用酒精類每公升(純乙醇計)含量一千毫克以下。

五、再製酒類中甲醇之含量,應符合所使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等基酒之 甲醇含量規定。

六、其他食用酒類每公升(純乙醇計)含量一千毫克以下。

第 三 

酒類每公升中鉛之含量標準為零點三毫克以下。

第 四 

酒類中下列添加物,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防腐劑:

(一)以水果為原料之酒類,每公升中己二烯酸殘留量零點二公克以下。

(二)酒精含量百分之十八以下之食用酒類,每公升中苯甲酸殘留量零點四公克以下。

(三)前二目規定之同一酒品,各防腐劑殘留量除以其限量標準所得之數值總和不得大於一。

(四)其他食用酒類不得添加己二烯酸及苯甲酸。但經證明屬製程中自然產生、原料天然存在或轉帶,且其

   殘留量未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上限者,不在此限。

二、著色劑:葉黃素殘留量以 lutein 計為每公升十毫克以下。

三、其他添加物:

(一)以水果為原料之酒類,每公升中二氧化硫殘留量零點四公克以下。

(二)啤酒類及以穀類為原料之酒類,每公升中二氧化硫殘留量零點零三公克以下。

(三)其他食用酒類不得添加二氧化硫。

第 五 

酒類或用於酒類中添加物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二、從未供於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

第 六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進口酒類一般查驗項目表

自105年1月1日起,進口酒類一般申請查驗案件,依下表所列項目實施查驗;惟基於國內外資訊,認有其他衛生安全疑慮者,其查驗項目不受該表限制。

酒品種類

查驗項目

1、啤酒類

二氧化硫

2、水果釀造酒類 葡萄酒

二氧化硫

其他水果酒

甲醇、二氧化硫

3、穀類釀造酒類

甲醇、鉛、二氧化硫

4、其他釀造酒類

甲醇、鉛、二氧化硫

5、蒸餾酒類 葡萄白蘭地

甲醇

威士忌

甲醇

白酒

甲醇、鉛

米酒

甲醇、鉛、二氧化硫

其他蒸餾酒

甲醇

6、再製酒類

甲醇、鉛

7、料理酒類

甲醇、鉛、二氧化硫

8、食用酒精

甲醇、鉛、硫酸試驗色度、氧化時間、固形物含量、氰化物(以木薯為原料者)

9、其他酒類

甲醇、鉛、二氧化硫

菸酒管理法的標示規定

菸酒管理法規定,包裝出售的酒類,必須在容器上標示的資訊,例如品牌名稱、產品種類、酒精成分、進口酒之原產地、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容量、有效期限,以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之類的警語,但不包含熱量等營養標示。

酒精度7%以下調味酒,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如何自主揭露營養成分資訊?

() 酒品營養成分雖非法定必要標示項目,惟為滿足消費者知的權益,鼓勵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於官網或酒容器自主揭露酒精度7%以下調味酒營養成分資訊,至少包括熱量及含糖量,並以「每100毫升」方式揭露;其餘酒類,亦得比照上開方式辦理。

()酒品營養成分揭露範例,請參考如下。

※酒品營養成分揭露範例[網頁版]

(業者名稱)酒品營養成分如下:

品牌名稱

容量

(毫升)

酒精

成分

(%vol)

營養成分(每100毫升)

熱量

(大卡)

碳水化合物

(公克)

(公克)

蛋白質

(公克)

脂肪

(公克)

(毫克)

 

 

 

 

 

 

 

 

 

 

 

 

 

 

 

 

 

 

 

※酒品營養成分揭露範例[酒容器版] 

營養成分(每100毫升)

熱量            大卡

碳水化合物         公克

糖             公克

蛋白質           公克

脂肪            公克

鈉             毫克

說明:

一、請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於官網或酒容器自主揭露酒精度7%以下調味酒營養成分資訊,至少包括熱量及含糖量,俾滿足消費者知的權益。

二、上開營養成分資訊,得加冠或不加冠「營養成分」字樣,不限以表格化呈現。

資訊來源: 財政部國庫署 

 

歐陸檢驗 財政部國庫署認可之菸酒衛生檢驗實驗室

歐陸檢驗符合TAF實驗室認證規範與財政部規定之標準檢驗方法,取得酒類檢驗認證資格,為財政部國庫署認可之菸酒衛生檢驗實驗室。

認證項目:鉛含量、甲醇、乙醇、苯甲酸及己二烯酸、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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