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及冰品該驗什麼?

手搖飲店家,近10年成長超過7成。天氣越熱,飲冰業者的生意也越受歡迎。而主管機關與各地衛生局為保障食品安全,常於夏季展開稽查行動,業者應注重相關檢驗,以免觸法,影響商譽。
夏季食安風險更高?
高溫潮濕的環境使得微生物易孳生,飲冰品從製作到保存的每個環節都可能受到污染。引起微生物超標原因包括:場所及設備清潔不當、原料受汙染或儲存問題、用水品質不佳、製備過程不良、人員衛生習慣不佳、盛裝容器不乾淨等。
飲冰品若受到微生物汙染,食用後可能造成腹痛、嘔吐、腹瀉、發燒等急性腸胃炎症狀。常見的致病菌包括沙門氏桿菌、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等。
飲料及冰品稽查重點
- 食用冰塊、飲料、冰品及配料之微生物衛生標準
- 依配料種類屬性抽樣檢驗 (如粉圓抽驗防腐劑、總氰酸等)
- 食品添加物使用及管理
- 茶葉、咖啡豆等原料農藥殘留檢驗
- 產品標示 (如咖啡因含量、總糖量、總熱量、茶葉/咖啡豆原產地等)
- 包裝冰品之環氧乙烷抽驗
- 衛生管理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
現場調製飲料/手搖飲、冰品之其他風險
- 食品添加物 (如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等): 粉圓/珍珠、椰果、芋圓、愛玉、紅豆、綠豆等配料
- 農藥殘留: 茶葉、咖啡豆、水果等原料
- 重金屬汙染: 冰塊、飲料/冰品原料水
Eurofins 歐陸食品檢驗 飲料冰品一站式檢驗與顧問服務
- 國際領先,國家認證實驗室
- 原料到成品全覆蓋,微生物、重金屬及農藥等汙染物精準分析,以及成品標示、真實性、特殊成分分析等
- 快速出報告,及時因應稽查需求
- 全面風險管控:店面衛生稽核採樣,制定衛生監測計畫
- 專業諮詢:食品儲存管理、保存期限評估、法規諮詢
諮詢專線: 📞02-77283858 #6610 ✉️ SalesFTTW@tw.eurofinsasia.com
[飲料及冰品相關法規]
針對現場調製飲料法規更新
「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111年 7月1日生效
- 標示總糖及總熱量,得以最高值標示(需註記)
- 咖啡飲料
- 總咖啡因含量標示對象
- 咖啡原料來源 (原產地/國)
- 咖啡因含量,或以紅黃綠標示區分
- 茶飲料
- 茶葉來源 (原產地/國)
- 未使用茶葉調製者,而已添加茶精等香料,應標示OO風味、OO口味
- 果蔬飲料
- 果蔬汁含量與品名正確標示
- 新增QR Code等電子化揭露者應符合之事項,可作為標示方法之一。
總糖是什麼?
- 「糖」指單醣與雙醣之總和,主要有葡萄糖、果糖、蔗糖、麥芽糖、乳糖及半乳糖。送檢驗時以此 6 項單醣與雙醣為主。
- 總糖量及總熱量亦得以最高值表示之,以最高值表示者,應加註「最高值」
- 總糖量得以換算方糖數標示之(每顆方糖以五公克計)
- 總糖量 = 原料/配料糖量+添加糖的糖量
總熱量 = 原料/配料熱量+添加糖的熱量
咖啡因含量標示怎麼看?
- 其數值應包含咖啡品種、季節、沖調方式等影響數值之因素
- 紅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二百零一毫克以上
- 黃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一百零一毫克至二百毫克
- 綠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一百毫克以下
果蔬汁含量之品名標示如何看?
- 10%以上:OO果汁
- 未達10%:OO果蔬飲料
- 未含果蔬汁: OO風味、OO口味
果蔬品名飲料,含量未達10%者不可標示為果汁,品名應標示為「OO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 例如:柳橙原汁未達10%,品名不得標示「柳橙汁」,應標示「柳橙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 包裝/盛裝飲用水及飲料類
食品品項 | 微生物及其毒素、 代謝產物 |
限量 |
4.1 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 | 大腸桿菌群 | 陰性 |
糞便性鏈球菌 | 陰性 | |
綠膿桿菌 | 陰性 | |
4.2 含碳酸之飲料(如:汽水、可樂及其他添加碳酸之含糖飲料) | 腸桿菌科 | 陰性 |
4.3 本表第4.7及4.8項所列種類以外之其他還原果蔬汁、果蔬汁飲料、果漿 (蜜)8及其他類似製品 4.4 本表第4.7及4.8項所列種類以外之其他以食品原料萃取而得之飲料(包括咖啡、可可、茶或以穀物、豆類等原料萃取、磨製而成,供飲用之飲料) |
腸桿菌科 | 陰性 |
4.5 未經商業殺菌之鮮榨果蔬汁、添加少於50 %乳品且未經商業殺菌之含乳鮮榨果蔬汁 | 大腸桿菌 | 10 MPN/mL |
大腸桿菌O157:H7 7 | 陰性 | |
沙門氏菌 | 陰性 | |
4.6 本表第4.7項所列種類以外之其他發酵果蔬汁(飲料)、添加乳酸調味之酸性飲料、添加發酵液(含活性益生菌)之飲料 | 腸桿菌科 | 陰性 |
4.7 本表第4.5項所列種類以外之其他即時調製 (現場調製)、未經殺菌處理,且架售期少於24小時之飲料 | 腸桿菌科 | 10 CFU /mL |
沙門氏菌 | 陰性 | |
4.8 罐頭食品1:罐頭飲料 | 經保溫試驗(37℃,10天)檢查合格:沒有因微生物繁殖而導致產品膨罐、變形或pH值異常改變等情形。 |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 冷凍食品及冰類
食品品項 | 微生物及其毒素、 代謝產物 |
限量 |
5.1 食用冰塊 5.2 冷凍即食食品5,包括: -冰品,如:冰淇淋、義式冰淇淋、冰棒、刨冰、聖代、雪酪、冰沙等 -冷凍水果 |
腸桿菌科 | 10 CFU/mL |
沙門氏菌 | 陰性 |
註1 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中針對罐頭食品及商業滅菌處理要求者。
註5 指直接提供消費者食用之食品,不再經加熱或其他可有效消除或降低微生物含量之處理。
註7 大腸桿菌如「陰性」,得不用加驗大腸桿菌 O157:H7。
註8 濃糖果漿(含還原果汁或天然果汁 50%以上,並添加糖,總可溶性固形物在50°Brix 以上,供稀釋後飲用者)不適用。
資料來源: TFDA